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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室 人事主任 - 行政公告 | 2017-04-27 | 人氣:577

主旨:有關「臺北市政府附設臺北市私立市政大樓員工子女幼兒園」(以下簡稱市府幼兒園)106學年度第1學期招生事宜,請查照確實轉知所屬同仁。
說明:
一、旨揭市府幼兒園招生對象:凡出生滿2足歲至6歲之兒童不分性別,均可報名。
二、收托順位說明如下:
(一)優先順位:就讀本園幼兒之兄弟姊妹(經幼兒園調查106學年度符合優先順位,計有幼幼班6名及小班2名)。
(二)第一順位:服務於本府市政大樓之員工子女及孫子女(含幼兒園教職員工子女)。
(三)第二順位:服務於本府市政大樓以外所屬機關學校員工、臺北市議會員工(含議員、公費助理)子女及孫子女。
三、收托班別、年齡及名額;並以抽籤決定正、備取就讀資格,備取名冊於107年4月30日起失其效力。
6(一)幼幼班(103年9月2日至104年9月1日出生)正取9名、備取數名。(二)小班(102年9月2日至103年9月1日出生)正取10名、備取數名。
(三)中班(101年9月2日至102年9月1日出生)正取1名、備取數名。
(四)另依據「臺北市政府附設臺北市私立市政大樓員工子女幼兒園收托辦法」(以下簡稱幼兒園收托辦法)第3條規定略以,該園得優先收托父母一方為中度以上身心障礙之兒童4名,大、中、小、幼幼班各1名,故本次中班、小班及幼幼班可優先收托中度以上身心障礙員工之子女(大班本次無招生名額)。
四、收費標準:106學年度收費標準為每學期學費新臺幣(以下同)1萬5,000元,另每月月費5,800元,平均每月收費8,300元(實際收費標準以新學年度開學通知單為準)。
五、收托時間:上午8時至下午6時止(不提前及延後收托)。
六、報名時間:自106年5月1日起至同年5月18日下午5時止,逕向本處報名,並訂於同年5月19日上午9時30分,假本市政大樓11樓南區本處1103會議室抽出正、備取序號,並將抽籤結果送請市府幼兒園據以辦理後續事宜。至於報名表及幼兒園收托辦法(如附件)逕至本處網站(網址:http://dop.gov.taipei/)最新消息區下載使用或向各機關人事單位領取。
七、前開抽籤為力求公正及公平,本處另函請本府教育局、政風處及法務局派員監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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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臺北市政府附設臺北市私立市政大樓員工子女幼兒園收托辦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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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臺北市政府附設臺北市私立市政大樓員工子女幼兒園106學年度第1學期報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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