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士林區福林國民小學104年11月25日北市教特字第10442298301號函。繳費方式:
二、目的:
(一) 提供藝術性向資優學生優質學習環境、適性教學輔導措施及充分發展學習機會,以激發其優勢潛能,增進適性發展。
(二) 藉由多元的美學探索課程與豐富的學習活動,提升學生創意思考能力並增進多元媒材表現技能。
(三) 藉由藝術展覽之參訪導覽,瞭解藝術創作形式,發展學生分析、應用、鑑賞及創作的能力。
(四) 結合社區美術館及生活美學達人學習資源,進行典範學習及參與展演活動,促進藝術交流、創造高峰經驗。
(五) 藉由同儕間的合作、互動,讓學生了解自我、學習溝通、表達與分享,進而激發潛能的發揮。
(六) 透過藝術引領與攝影課程學習的成果,持續應用於藝術創作,建構個人的生活美學、增進生命的美好體現。
三、辦理單位:
(一) 主辦單位:臺北市政府教育局
(二) 承辦單位:臺北市士林區福林國民小學
(三)協辦單位:鳳甲美術館
四、活動期程:105年8月1日(週一)~105年8月5日(週五)每日9:00-16:00。
五、活動地點:臺北市士林區福林國民小學(臺北市士林區福志路75號)、鳳甲美術館(臺北市北投區大業路166號11F)。
六、活動內容及課程:詳見附件一。
七、參加對象:本市4~5年級學生(共30人)。
八、報名資格及甄選標準:
(一) 報名標準:
1.美術班類:臺北市藝術才能資賦優異美術班鑑定通過之4-5年級生。
2.藝才資優類:三年內參加臺北市五項藝術比賽美術類得獎之4-5年級學生(須提供得獎證明)。
3.藝文領域成績優異類:在藝術創造能力上較同儕具有卓越潛能、傑出表現者(須檢附相關資料,如得獎或參加活動證明)。
4.藝術愛好類:對藝術與人文領域有興趣的4-5年級學生(須填寫教師推薦函)。
(二) 錄取標準:
1.美術班類: 10名。
2.藝才資優類: 6名,錄取順序以臺北市五項藝術比賽各類第一名為優先,接續第二名…;若遇名額有限但同名次時,按比賽類別依序為美術類、創意偶戲類。
3.藝文領域成績優異類:依審核檢附相關資料,擇優錄取4名。
4.藝術愛好類:前三類學生報名錄取後名額尚有名額,將把錄取名額流用至對藝術與人文領域有興趣的4-5年級學生,其錄取方式同第3點。本校得保留三分之一名額供校內學生參與。
(三) 錄取順序: 各類別依報名順序錄取之,若有缺額時,優先錄取美術班,藝才資優類次之,藝文領域成績優異類再次之,最後為藝術愛好類。
(四) 超額時,依報名資格之類別以報名順序及參加學校人數比例均衡錄取。
九、辦理經費及學生收費:
(一)臺北市政府教育局105年度區域性資賦優異教育方案補助經費。
(二)參加學生每人酌收費用新台幣2,000元。
十、報名方式:
(一)教師推薦函(附件四)
(一)經公告正取之學生,請於105年6月17日(週五)下午4時前親至本校輔導室特教組繳交或自行匯款。繳費匯款資料如下:
1. 金融機構:台北富邦銀行公庫處
2. 金融機構代號:0122102
3. 入帳帳號:1605626190000-4
4. 帳戶名:臺北市福林國民小學特種基金保管款
5. 匯款請務必要求銀行於備註欄註明校名及姓名。如:陳小真就讀福林國小,匯款時請註明「福林國小陳小真 (學生名)」,否則無法得知匯款人的身分。敬請配合。送款單請傳真至2834-6023或2833-5480,註明特教組收,並請於回傳單據空白處註明學生就讀學校名稱、學生姓名。
(二)逾期未繳費者視同放棄,將由備取學生遞補。
十二、參加學員獎勵方式:全程參加學員頒予結業證書,表現優良者頒發獎狀、獎品鼓勵。
十三、交通:家長自行接送(上課位置交通圖請參考附件五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