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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室 人事主任 - 行政公告 | 2015-01-07 | 人氣:797

一、依據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委員會103年12月30日台管財三字第1031140593號函辦理。
二、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委員會為繼續照顧參加基金人員,特與旨揭2家銀行合作辦理本項貸款,並將申辦截止日期由原定103年12月31日,延長1年至104年12月31日止,另目前貸款利率均依中華郵政2年期定期儲金機動利率(目前為1.375%)加碼0.675%(目前利率為2.05%)機動計息。
三、檢附「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委員會與往來銀行合作辦理參加退撫基金人員指定用途貸款作業規定」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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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辦理「參加退撫基金人員指定用途貸款」作業規定.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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