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的:為提供本市無游泳池學校之學生學習游泳之機會,以補游泳教學之不足,委請本市具泳池之學校暨公立泳池辦理暑期泳訓營,期達游泳池資源共享與受教機會均等之目的。
二、參加對象:本市公私立無游泳池學校之國民小學109學年度升4、5、6年級(升1~3年級不開放報名)不具游泳能力之學生,並以領有低收入戶或身心障礙手冊之家庭子女或本人優先錄取,其餘名額以報名時先後順序為準。
三、招生名額:本年度開辦泳訓營之單位或學校,以招生總名額之30%為限,為上開對象(二)者,採名額外加制,不受此限。
四、報名方式:公私立無泳池學校之國民小學109學年度升4、5、6年級學生
(一) 免費生持現(原)就讀無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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