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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室 人事主任 - 行政公告 | 2019-07-04 | 人氣:858

ㄧ、依據:教師法、教師法施行細則、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26條、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     師聘任辦法暨相關規定辦理。

二、甄選名額:

1.     自然與生活科技類科教師:1名(代理期間:108823日至10973日)

2.     擇優備取若干名,備取有效期限至108學年度止,本學年內如再有出缺得依備取名次依序遞補。

三、甄選資格:

  ()第三次招考

1.  凡中華民國國民,且無「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31條、第33條及「教師法」第14條第1項各款之情事者,具有國民小學教師資格或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或具有大學以上畢業者之證明文件。

2. 凡持有國外學歷證明者,需依「大學辦理國外學歷採認辦法」,檢具經駐外單位驗證之國外學歷證件影本及譯本(須有證照之翻譯社翻譯之譯本,且務必加蓋翻譯社社章及註明證照字號),始得報名。

四、缺額類別:

自然與生活科技類科    1.教育部補助款外加代理教師1名,無交通費、文康活動費用補助。

2.具高年級自然科教學經驗尤佳。

  ※具有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3133條或教師法第14條情事之一者不得報考,縱因事前未予察覺而於報名錄取聘用後察覺,仍得以註銷資格。

五、報名時間:

 ()3次招考【因2招無人報名或甄選未通過,辦理第3次招考】-10778日(星期一)上午9時至12時,逾時概不受理。

六、報名地點:臺北市文山區武功國民小學人事室(台北市文山區興隆路一段68號,電話:29314360-12)。

七、報名方式:親自報名或委託報名(不受理通訊報名)

  (一)填繳報名表並貼妥二吋半身脫帽正面相片。

  (二)繳驗證件:學歷證件、國民身分證、教學與實務經歷等證件之正、影本,正本驗後發還;另需以書面通知甄選結果者,請繳回郵信封1個。

  (三)繳交報名費新臺幣參佰元整。

八、甄選日期:

 () 3次招考【因2招無人報名或甄選未通過,辦理第3次招考】-1087 9 日(星期二)上午9時起。

     *錄取公告時間:

3次招考1087 9 (星期二)下午6時前於本校網站及教育部全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選聘網公告。

(二)甄選項目與比例:口試50%及教學演示50%

九、甄選錄取方式及考試內容:

(一)初審:報名時進行資格審核,審查合格者才可參加甄試。

(二)甄試:依各類科報名人員分別辦理口試及教學演示兩階段試程。

1、口試50%:每人810分鐘,以教育理念、專業知能、表達能力及班級經營等項評比。

2、教學演示50%

類科        試教內容        時間

自然與生活科技類科    六年級自然(康軒版第7冊任選一單元)      12~15分鐘

*報到時間:

 

(3)3次招考【因2招無人報名或甄選未通過,辦理第3次招考】-10879日(星

期二)上午上午850分前於本校人事室辦理報到。(逾時未到者,以放棄甄

試論)

★餘詳如甄選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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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臺北市文山區武功國民小學108學年度代理教師甄選簡章(一次公告分次招考)-第三招.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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