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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室 人事主任 - 行政公告 | 2019-06-28 | 人氣:786

ㄧ、依據:教師法、教師法施行細則、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26條、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

           師聘任辦法、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甄選作業要點等相關規定辦理。

二、甄選名額:

1.     幼兒園代理教師:1名(代理期間:108823日至10973日止)

並擇優備取若干名,備取有效期限至108學年度止,本學年內如再有出缺得依備取名次依序遞補。

三、甄選資格:

1.     凡中華民國國民,且無「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31條、第33條及「教師法」第14條第1項各款之情事者,具有大學以上畢業者。

2.     凡持有國外學歷證明者,需依「大學辦理國外學歷採認辦法」,檢具經駐外單位驗證之國外學歷證件影本及譯本(須有證照之翻譯社翻譯之譯本,且務必加蓋翻譯社社章及註明證照字號),始得報名。

3.     持有幼兒(稚)園教師合格證書,且證書尚在有效期間者(若持自92731日前核發之幼稚園教師證書者,須檢具自教師證書核發日迄今之服務年資證明文件),得報考幼兒園階段類別。

4.     具有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3133條或教師法第14條情事之一者不得報考,縱因事前未予察覺

  而於報名錄取聘用後察覺,仍得以註銷資格。      

四、報名時間:10873(星期三)上午9時至中午12時,逾時概不受理。

五、報名地點:臺北市文山區武功國民小學人事室(台北市文山區興隆路一段68號,電話:29314360-12)。

六、報名方式:親自報名或委託報名(不受理通訊報名)

  (一)填繳報名表並貼妥二吋半身脫帽正面相片。

  (二)繳驗證件:學歷證件、國民身分證、教學與實務經歷等證件之正、影本,正本驗後發還;另需以書面通知甄選結果者,請繳回郵信封1個。

  (三)繳交報名費新臺幣参佰元整。

七、甄選日期:

(一)10873(星期三)下午1330分起

    【錄取公告時間:10873(星期三)下午6時前於本校網站及教育部全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選聘網公告。】

(二)甄選項目與比例:口試50%及教學演示50%

八、甄選錄取方式及考試內容:

(一)初審:報名時進行資格審核,審查合格者才可參加甄試。

(二)甄試:依各類科報名人員分別辦理口試及教學演示兩階段試程。

      .口試50%:每人810分鐘為原則,得視人數多寡調整。以教育理念、專業知能、表達能力及

         班級經營等項評比。

 2.教學演示50%:每人時間12~15分鐘為原則,自行決定教學內容。

 3.報到時間:下午1320分前於本校人事室辦理報到。(逾時未到者,以放棄甄試論)

 4.甄試時間:下午1330開始。

九、試教甄選時請提供一式3份教案,本校僅提供單槍投影機及電腦,若需用到其他教學器材請自備。

十、錄取方式:1.依總成績高低,分科依序錄取;備取若干名列冊候用。

              2.未達錄取標準(80分)時,採不足額錄取。

              3.108學年度如本校教師臨時出缺或請長假或留職停薪等原因,得由教評會議決由備取人員遞補聘用。

十一、簽約應聘:正取人員應於10874(星期四)12時前,至本校人事室報到完成簽約應聘手續(請攜帶私章) ,逾期則通知備取人員依序遞補。

   十二、代理期滿時或代理原因消滅時,應無條件解除代理職務,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如未能勝任職務時,經本校教師評審委員會審議通過,得隨時解除聘任,亦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十三、申請複查成績,應於10874日(星期四)中午12時前,以掛號寄達申請書,並附貼足掛號郵資之回件信封向本校提出,逾期不予受理,並以一次為限;另對於本次教師甄選有任何疑義,請撥申訴專線電話:02-29314360-12洽詢。

十四、附則:

(一)繳驗之各項證明文件如有不實者,除取消甄選及錄取資格外,如涉及刑責由應徵者自行負責。

(二)本校將依「性侵害犯罪加害人登記報到查訪及查閱辦法」規定,將報名人員資料送本府教育局核轉警察局辦理查詢是否有性侵害犯罪紀錄;且將依「不適任教育人員之通報與資訊蒐集及查詢辦法」規定報請教育局向教育部轉法務部申請查閱報名人員有無不適任教育人員通報查詢事項。如有性侵害犯罪紀錄或有不得擔任教育人員規定者,應予取銷錄取資格,由備取人員遞補,原錄取人員不得異議。

(三)經甄選錄取並簽約後,不得再到他校應聘。代理教師應專任,非經學校同意不得在校外兼課、兼職。代理教師之獎懲比照專任教師成績考核規定辦理。

(四)經甄選錄取者,應於簽約後7日內繳交公立醫院體格檢查表(含最近3個月內胸部x光透視)。如體檢不合格或患有傳染病防治條例相關規定或其他妨害教學之傳染病及未繳交公立醫院體  格檢查合格表者均予以註銷錄取資格。

(五)代理教師薪資依「臺北市政府教育局所屬高級中等以下學校代理教師敘薪基準一覽表」辦理,倘代理教師未具代理教育階段科別之合格資格(教師證書)者,其學術研究費按八成支給,大學畢業者為3,762538,310元。

(六)相關資料將做為教師甄選報名及提供教育部研訂師資培育政策之用。

(七)如遇天然災害或不可抗拒之因素而導致上述甄選日程更動,悉公布於本校網站,本校不另行通知。

(八)本簡章經本校教師評審委員會審議通過,經校長核定後實施;如有未盡事宜,悉依相關規定辦

理並隨時補充之,如有補充事項將公佈於本校網站及教育部全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選聘網。

中華民國108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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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北市文山區武功國民小學108學年度幼兒園第1次代理教師甄選簡章.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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