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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室 人事主任 - 行政公告 | 2019-04-25 | 人氣:584

說明:

一、旨揭幼兒園招生對象為出生滿2足歲至6歲之兒童。

二、收托順位說明如下:

()優先順位:就讀該園幼兒之兄弟姊妹、就讀本府附設臺北市私立市政大樓員工子女社區公共托育家園滿2足歲之幼兒(經幼兒園調查108學年度符合優先順位,計有大班1名及幼幼班13)

()第一順位:服務於本府市政大樓之員工子女及孫子女(含幼兒園教職員工子女)。

()第二順位:服務於本府市政大樓以外所屬機關學校員工、臺北市議會員工(含議員、公費助理)之子女及孫子女。

()家長一方以申請收托嬰幼兒之名義申辦育嬰留職停薪者,家長應於幼兒園正式收托日前,提供已復職之證

明,未提出者,取消收托資格。

三、收托班別、年齡及名額:

()大班(10292日~10391日出生) :備取數名。

()中班(10392日~10491日出生) : 備取數名。

()小班(10492日~10591日出生) : 招收1名。

()幼幼班(10592日~10691日出生) : 招收17名。

()依「臺北市政府附設臺北市私立市政大樓員工子女幼兒園收托辦法」第3條規定,該園得優先收托父母一方為中度以上身心障礙之兒童4名,大、中、小、幼幼班各1名,爰本次小班及幼幼班可優先收托中度以上身心障礙員工之子女各1(大班及中班本次無招生名額)

四、收費標準:108學年度收費標準為每學期學費新台幣(以下)15,000元,另每月月費5,800元,平均每月收費8,300(實際收費標準以新學年度開學通知單為準)

五、收托時間: 上午8時至下午6時止,不提前收托。

六、延後收托時間及費用:下午6時至7時,前半小時酌收延托費60元,後半小時再酌收延托費100元。

七、報名時間:自本(108)51日起至同年516日下午5止。

八、報名方式:

()本府同仁至「員工愛上網」/「人主政風」/「新版人事服務網」(https://ipsn.gov.taipei/)/「幼兒園及托育家園報名作業」線上報名。並請各機關人事機構負責初審。

 ()未具員工愛上網使用權限之同仁及育嬰留職停薪同仁需填妥報名表並黏貼服務單位證明文件(識別證)影本,連同戶口名簿影本交由人事單位核章後,於報名期間內逕向本處報名。報名表可至本處網站(https://dop.gov.taipei/)最新消息區下載或向各機關人事單位領取。

()請人事主管人員登入「新版人事服務網後台」/「幼兒園公告」,為承辦人事人員設定審核代理人。

九、本處訂於本年517日下午2時,假市政大樓11樓南區本處1103會議室抽出正、備取序號,備取名單自本年81日至

次年731日有效。為期抽籤作業符合公正及公平性,本處將另函請本府教育局、法務局及政風處派員監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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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收托辦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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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臺北市政府附設臺北市私立市政大樓員工子女幼兒園報名申請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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