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輔導室 特教組長 - 行政公告 | 2016-09-19 | 人氣:504
臺北市106學年度國民小學一般智能資賦優異學生鑑定安置計畫
 
依據
一、特殊教育法及其相關規定。
二、身心障礙及資賦優異學生鑑定 。
 
目的
發掘一般智能資賦優異學生(以下簡稱資優),使其能接受適性教育充分學生發展學習潛能,培養健全人格增進服務社會力。
 
辦理單位
一、主辦單位:臺北市政府教育局 
二、諮詢輔導:臺北市立大學特殊教育中心、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特殊教育中心
三、承辦單位:臺北市內區西湖 國民小學
四、協辦單位:臺北市設有一般智能資優資源班國民小學、臺北市立建國高級中學(資優教育資源中心)
 
 
報名資格
 
現( 105學年度)就讀本市國小二、三、四 年級學生且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
(一) CPM或SPM(瑞文氏智力測驗) 成績達百分等級 85 以上。
(二)表現優異由家長、 導師推薦(名額不得逾全班人數1/3為原則) 
 
 
 
詳細報名內容如附件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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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臺北市106學年度國民小學一般智能資賦優異學生鑑定安置計畫.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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