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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室 人事主任 - 行政公告 | 2016-07-14 | 人氣:542

主旨:修正「臺北市政府公教人員急難貸款實施要點」第7點,並自即日生效,請查照。
說明:
一、為確保本府公教人員急難貸款基金債權及循環運用安全,避免增加追債成本,爰修正旨揭要點規定。
二、檢送修正「臺北市政府公教人員急難貸款實施要點」第7點及修正總說明、修正對照表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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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修正臺北市政府公教人員急難貸款實施要點.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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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臺北市政府公教人員急難貸款實施要點.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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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第七點修正條文總說明.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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