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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室 人事主任 - 行政公告 | 2016-06-22 | 人氣:604
一、依據:本簡章係依「教師法」第35條暨「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訂定之。
二、應徵資格:凡中華民國國民,無「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31條、第33條,及「教師法」第14條第1項各款規定者,且具以下資格之一者:
依「國民中小學教學支援工作人員進用辦法」第3條規定,由臺北市政府教育局推薦經教育部檢核培訓認證合格,取得合格證書者為優先(若成績未達標準,不予優先聘任,錄取標準由甄試委員會決定)。凡獲臺北市政府教育局推薦經教育部檢核培訓通過者(閩南語、客家語)或經原住民族委員會認證通過者(原住民族語)得報名參加本校甄選其他縣市推薦經教育部檢核培訓通過者亦可。
三、錄取名額:閩南語教學支援工作人員1名;客家語教學支援工作人員1名;原住民族語教學支援工作人員2名(馬蘭阿美族語、南王卑南族語各1);並擇優備取數名
四、報名日期:中華民國105年6月30日(四)上午8時至12時止。
五、報名地點:臺北市文山區武功國民小學人事室(文山區興隆路一段68號,電話:29314360#12)。
六、報名方式:檢同有關證件親自或委託報名(另檢附委託書­),通訊報名不予受理

其餘詳如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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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105學年本土語支援教師簡章.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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