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消息分月文章
勞動基準法第45條無礙身心健康認定基準及審查辦法
配合規範審酌未滿15歲工作者受國民義務教育之權利、保障其身心健康,以及協助核發申請人「所僱工作者就讀學校之學校同意書」,以維護未滿15歲工作者之工作權、受教權,俾利市府勞動局辦理審查之憑辦。
1.開學前七日內不得工作。
2.受國民義務教育之工作者,需出具就讀學校之學校同意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