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教務處 教學組長 - 行政公告 | 2016-01-13 | 人氣:532

 為鼓勵能以順處逆,發揮人性積極面,力爭上游,出類拔萃,具表率作用之大專及中小學生,以彰顯國家對學生優良品德及特殊才能之重視,教育部特辦理旨揭活動;惠請各校協助公告並鼓勵符合推薦條件之學生參與。

三、「2016總統教育獎」推薦組別分為大專、高中(職)、國中及國小等4組,每校推薦名額以每組推薦1名為限,推薦對象及條件說明如下:
(一)推薦對象:就讀國內公立與已立案私立學校並具備中華民國國籍之104學年度在學學生。
(二)推薦條件:受推薦人於逆境中,仍能奮發向上、樂觀進取,並具下列條件之一。
1、發揮服務奉獻、孝行表現、友愛行為、體恤他人等情懷,對社會風氣有良善影響,足堪楷模者。
2、語言、藝術、薪傳技藝、技能、科學、科技、資訊、體育或其他領域,具有特殊才能,出類拔萃者。
四、本案一律採網路(至國立東石高級中學網站報名)及書面推薦報名(網路報名後下載列印),遴選方式分初審及複審2階段辦理,推薦時間、受理單位及應檢附資料如下:
(一)推薦時間:即日起至105年1月20日止(郵戳為憑)。
(二)受理單位
1、大專組及高中職組:國立東石高級中學(地址:61357嘉義縣朴子市大鄉里253號)。
2、國中組及國小組:本市信義區興雅國小輔導室(地址:11069臺北市信義區基隆路一段83巷9號)。
(三)應檢附資料:「2016總統教育獎受推薦人基本資料表」、「2016總統教育獎推薦資料表」、「2016總統教育獎各校(單位)推薦檢核表」及相關書面佐證資料各1式2份。
  •  
    1) 2016總統教育獎實施計畫_ATTCH1.doc
  •  
    2) 2016總統教育獎實施計畫_di.pdf
:::

會員登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