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研習對象:臺北市公立各級學校教師,國小教師優先錄取。
二、 研習人數:40人。
三、 研習日期:104年10月24日(星期六)及104年10月28日(星期三)。
四、 報名時間:即日起至104年10月19日(星期一)截止。
五、研習地點:本中心(臺北市北投區陽明山建國街2號)。
六、研習方式:講授、經驗分享、觀摩賞析、書寫練習。
七、報名方式:
(一) 請於報名截止日前逕行登入臺北市教師在職研習網站(http://insc.tp.edu.tw)報名,並列印報名表經行政程序核准後,再由貴機關(學校)研習承辦人進入系統辦理薦派報名。
(二) 本研習於報名截止後3日內公布研習名單(以各研習員於教師在職研習網中登錄之電子郵件信箱通知),請自行列印研習通知並準時參加研習。
八、 注意事項:
(一)本研習依照報名順序優先錄取(學校需在報名截止日前完成薦派報名作業),如報名踴躍而致額滿,本中心得提前截止報名,並於截止後3日內公布研習名單(以各研習員於教師在職研習網中登錄之電子郵件信箱通知)。
(二)為尊重講座及研習同儕,參與研習請務必準時,以免影響課程進行。遲到或早退超過20分鐘以上者須請假1小時。另本中心不接受「現場報名」,以免影響講義、餐食等行政作業,敬請配合。
(三)完成報名程序之研習員,倘因特殊緊急事件無法參加者,請於研習前3日於本市教師在職研習網最新公告中瀏覽下載,填寫「取消研習」表單,完成校內核章後,掃描或傳真到承辦人電子信箱中,依據辦理取消研習作業,逾期仍以無故缺席登計。
(四)為珍惜教育資源,經報名錄取人員不得無故缺席,如無故不出席亦未請假累計達三次者,將於「臺北市教師在職研習網」系統上暫停該員報名本中心各研習班之權利三個月。
(五)本中心備有哺集乳室,另如需無障礙設施、或其他需求者,請事前洽承辦人或當天生活輔導員。
(六)本中心設有專車由劍潭捷運站接駁至中心研習,如需搭乘請務必於網路報名時依需求登錄,且為響應節能減碳及撙節公帑,當日搭車人數未達20 人不派車(非每日均有專車),並因車型不同座位數有限,非每人均有座位。相關專車發車資訊,請於研習前查詢教師在職研習網(http://insc.tp.edu.tw/)或本中心網站(http://www.tiec.gov.taipei/)最新公告。
九、 研習時數:全程參與者核發12小時研習時數;請假時數超過研習總時數之五分之一(2小時)者,不給予研習時數。研習結束後,本中心將彙整研習員請假紀錄函送至研習員所屬學校,依權責列入差假登記之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