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輔導室 特教組長 - 活動快報 | 2015-05-05 | 人氣:617

苗栗縣政府承辦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4年全國中小學視障學生夏令營」

 

一、依據苗栗縣政府104年4月29日府教特字第1040086472號函辦理。
二、活動日期:104年7月21日(星期二)至7月23日(星期四),
共計3天。(若遇颱風停課時則順延至8月3日至8月5日)。
三、參加對象:本市國小三年級至國中三年級輔導有案之視障
學生,以未曾參加過此活動者為優先(倘有參加過請於報
名表「備註」註明)。
(一)普通學校:國小視障學生6名、國中視障學生6名,共計
12名。如報名踴躍,本局除考量未曾加此活動者為優先
外,家庭弱勢、低收入戶等特殊情況亦將納入優先參加
本活動之考量,請學校於報名表「備註」欄補充學生特
殊情況,如無可免填,錄取名單將另案通知。
(二)市立啟明學校:國小視障學生6名、國中視障學生6名,共計12名。
四、隨隊教師:每4至6位學生請派1位老師帶領(如報名6位學
生以上,請派2位老師陪同,本局同意公(差)假登記)。
(一)普通學校:隨隊教師需4名,有意願擔任隨隊教師者,
請填報名表,本局將視各校報名情況協調。如無意願者
,由本局於獲錄取學生之所屬學校中遴派教師隨隊參加。
(二)臺北市立啟明學校:請至少薦派3至4名隨隊教師。
(三)參與本活動之隨隊教師,本局將核予嘉獎1次,以茲鼓勵。
五、請學校協助有意願參與本活動之視障學生,填妥附件報名
表,並務必於104年5月14日(星期四)中午12時前以電子
郵件方式回傳10526@mail.taipei.gov.tw,報名表紙本請
相關人員核章後先行傳真至本局特殊教育科(fax:8788-4
137),報名表正本請交至本局特殊教育科黃淑娟小姐。
六、本案參加人員之往返差旅費用,統一由本局支應(以自強
號臺北至苗栗單程票之身心障礙及陪伴者優待票價計算)。
七、檢附活動實施計畫及報名表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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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c99169c9958207fa01627f4aa414eb9d_34506300A00_ATTCH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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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c99169c9958207fa01627f4aa414eb9d_34506300A00_ATTCH2.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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