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輔導室 特教組長 - 行政公告 | 2015-04-20 | 人氣:609

一、依據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104年4月8日藝演字第104000117
7號函辦理(本局104年3月9日北市教特字第10432372600號
函計達)。
二、教育部為表揚對藝術教育具有貢獻及服務績效之團體與個
人,獎勵其對藝術教育卓越貢獻,促進民間資源對藝術教
育業務之推動,辦理頒獎表揚活動。
三、本(104)年度藝術教育貢獻獎,團體與個人之推薦,請於1
04年5月31日以前,填妥推薦表,並以書面列舉具體事實
及佐證資料(包含推薦表格之WORD檔及相關佐證資料之PDF
檔、影音檔等),函報本局提出申請。
四、前揭要點及新修正推薦表格、填表說明亦可至教育部網站
(http://www.edu.tw/本部各單位/師資培育及藝術教育司
/資料下載)下載使用。
五、如有相關詢問,請洽本局特殊教育科李宛婷(02)27208889轉1202。

:::

會員登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