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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務處 財管幹事 - 行政公告 | 2021-08-18 | 人氣:372

主旨:為降低本市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之影響,訂定「臺 北市政府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影響110年8月至10 月提供市有不動產租金減免措施」及「臺北市政府因應嚴 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影響110年8月至10月提供促參及市 有土地設定地上權案減免措施」,並自110年8月1日起實 施3個月,請查照。

說明:

一、依110年8月11日本市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流行疫情指揮中 心第201次會議決議辦理。

二、考量疫情於110年7月27日雖降為第二級警戒,惟商業活動 尚未完全回復,為減輕市民及商家負擔,訂定相關措施詳 如附件,請各機關學校配合辦理以下事項:

(一)本案措施,請藉由公布欄、跑馬燈或機關學校網站主動 告知相關訊息,以利民眾知悉,倘有符合案件,可向各 權責局處窗口查詢減免措施內容。

(二)針對租用或受託經營市有房地,原則上由管理機關主動 辦理通知減免作業,倘就減免涉及營業使用認定有疑 義,請主動告知當事人協助提供佐證文件,以加速減收 程序。

(三)如有轉租情形或市有土地之承租人其地上房屋出租作營 業使用,管理機關應主動通知承租人提出書面申請,並 切結將減收金額回饋予實際使用人,管理機關並得辦理 抽查。

(四)為了解各項措施執行情形,本府財政局將另案函請各機 關學校定期回報執行成果,屆時請配合回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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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110年8月至10月提供市有不動產租金減免措施.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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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110年8月至10月提供促參及市有土地設定地上權案減免措施.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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