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09年2月26日總處培字第1090027582號函辦理。
二、審酌武漢肺炎國外疫情狀況變化快速,爰依據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以下簡稱指揮中心)109/2/24公佈之具感染風險民眾追蹤管理機制及109/2/26公佈之國際旅遊疫情建議等級,基於個人健康避免遭受感染及降低國內防疫負擔等考量,自109/2/27起,前往旅遊疫情建議等級第一級注意(Watch)及第二級警示(Alert)國家地區(含轉機)者,回國後實施自主健康管理14天,除因公奉派前往外,若非必要,避免前往,如仍前往者,屬可歸責當事人情形,不核給不列入年度病假日數及考績計算之病假。如需請假,依各類人員請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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