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本市110學年度推動國民中小學本土教育整體推動方案 及本市信義區博愛國民小學111年9月5日北市博愛國教字第 1113005536號函辦理。
二、旨揭本土語言能力認證,係指由教育部主辦之閩南語語言 能力認證或國立成功大學辦理全民台語認證、客家委員會 主辦之客家語語言能力認證及原住民族委員會主辦之原住 民族語言能力認證,先予敘明。
三、申請獎勵需檢附認證證書影本及申請表(如計畫附件1、 3),申請學校需彙整證明文件(證書及申請書),並附核章 獎勵清冊(如計畫附件2、4)。
四、教師申請由所屬學校審核通過後本權責辦理敘獎,並將紙 本送博愛國小;學生申請則送博愛國小彙整後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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