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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室 人事主任 - 行政公告 | 2021-09-01 | 人氣:347

一、依據臺北市政府教育局110年8月26日北市教人字第1103077141號函轉臺北市政府人事處110年8月25日北市人給字第1103007393號函辦理。

二、由於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以下簡 稱疫情指揮中心)自110年8月24日至同年9月6日止維持疫情警戒標準為第二級,集會活動人數上限為室內80人、室外300人。各單位承辦之隊社活動倘經評估可照常或恢復辦理,務請落實各項防疫措施,請參加人員全程配戴口罩,並落實實聯制、體溫量測、消毒、人流管制、總量管制、動線規劃等措施。

三、隊社活動並請配合疫情發展依疫情指揮中心規範隨時滾動式檢討修正。

四、檢附本府人事處原函影本及附件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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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附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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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臺北市政府人事處 函.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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