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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室 人事主任 - 行政公告 | 2018-09-07 | 人氣:602

一、依據:公務人員任用法、公務人員任用法施行細則、公務人員陞遷法及公務人員陞遷法施行細

    則等相關規定辦理。

二、甄選名額: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一般行政職系幹事,正取1名,擇優備取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公告之翌日起算三個月);惟應試人員如未達本校錄取標準或條件不符本校需求者,得從缺。

三、報名資格:未具雙重國籍或多國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並符合下列各款者。

(一)公務人員考試及格並經銓敘機關審定委任第五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並具一般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之公務人員(須銓敘審定有案)。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各款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陞任情事,亦無特考特用等限制調任之情事。

(三)具工作熱忱、勤奮、細心、品行端正、認真負責,注重行政倫理、無不良嗜好,未曾受懲戒處分或行政處分,並須配合學校需要作職務調整。

(四)大陸地區人士來台須設籍10年以上。

(五)具備基本電腦操作能力,如文書編輯(word)及統計作業(excel)等。

四、工作內容:(詳洽本校總務處29314360轉19胡主任)

(一)辦理學校校產及財產管理相關業務。

(二)辦理公辦民營社區公共托育家園與非營利幼兒園相關事項。

(三)擔任防火管理人及節水、節電管理人。

(四)本校場地租借管理。

(五)圖書館管理。

(六)會計室年度工作支援

(七)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五、報名方式:請於中華民國107年9月17日(星期一)前,將報名表及相關證件以掛號郵寄至本校人事室,請於信封右上角註明【應徵幹事】,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本校校址:臺北市文山區興隆路一段68號,臺北市文山區武功國民小學人事室收。報名聯絡人:林主任,電話:29314360轉12)。

六、繳驗表件:(下列資料請以A4規格依序裝訂俾利檢核作業,若資料提供不實或有錯漏,一切後果由當事人負責;另所附影本請具結與正本相符,報名資料恕不退件。)

  (一)甄選報名表(請於報名表內貼妥最近3個月內正面2吋照片)。                         

(二)本人切結書。

(三)國民身分證(如係役畢人員請併同繳驗退伍令)。

  (四)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五)公務人員考試及格證書。

  (六)現職派令或最後1筆派令。

 (七)最近一次銓敘部審定函。

  (八)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

  (九)簡歷自傳。

  (十)其他(如採購專業人員及格證書、語文檢定證書或身心障礙手冊等,無則免附)。

※※※書面資料審查合格者,另行通知參加甄選,不合格者恕不另行通知。

七、甄選方式:口試(依儀表、談吐、舉止、應對及業務相關常識等內容)。 

八、甄選日期:參加甄選者請於107年9月19日(星期三)上午9時40分前至本校人事室報到(攜帶國民身分證或附有照片足資證明身分之證件),逾9時50分未到者,取消其參加甄選資格。書面資料審查合格者,另行通知參加甄選,不合格者恕不另行通知。

九、甄選地點:本校2樓圖書室。

十、甄選結果:甄選作業完成後,於107年9月21日前公告本校網站,正取人員由本校另行電話通知。

十一、任用:錄取人員須俟完成商調及核派手續後,始生進用效力。正取人員如因故不克過調或原任職機關學校不同意商調者,由候補人員依序遞補。

十、餘詳如甄選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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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臺北市文山區武功國民小學107年度一般行政幹事甄選簡章.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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