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台北市身心障礙服務推展協會107年8月14日北服(107 )字第036號函辦理。
二、旨揭獎學金申請期限至107年9月21日止,申請資格如下:
(一)均達慈善基金106學年度身心障礙者獎助學金:領有身 心障礙手冊(不限障別)之國中及高中職學生。
(二)泓陞慈善基金106學年度腦性麻痺獎助學金:領有身心 障礙手冊(僅限腦性麻痺)之國中及高中職學生。
(三)泓陞慈善基金兒童罕見疾病家庭急難救助金:領有身心 障礙手冊或罕見疾病證明之國小(或國小以下)學生。
三、檢附簡章及申請表各1份,或逕至該協會網頁下載(http:/ /www.serviceheart.org.tw) 。
四、倘有相關問題,請逕洽該協會聯絡人王素娟小姐(電話:0 2-230554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