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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室 人事主任 - 行政公告 | 2017-06-30 | 人氣:958

 依據:教師法、教師法施行細則、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26條、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暨相關規定辦理。

二、甄選名額:

1.      代理訓育組長:1名(代理期間:10681日至107731日)

2.    代理兼任輔導教師:1(代理期間:106823日至10773)

3.      代理資源班教師:1(代理期間:106823日至10773)

4.      代理系統管理師:1(代理期間:106823日至10773)

5.      代理自然科教師:1(代理期間:106823日至10773)

6.  並擇優備取若干名,備取有效期限至106學年度止,本學年內如再有出缺得依備取名次依序遞補。代理期滿或代理原因消失或未能勝任職務時,經本校教評會審議通過,得隨時解除聘任,不得以任何理由請求留任或補助。

甄選資格:

(一)    第一次招考:

1.    凡中華民國國民年齡未滿65歲(民國41731日以後出生),且無「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31條、第33條及「教師法」第14條第1項各款之情事者,並具有國民小學教師證書尚在有效期限者。資源班教師則須具有國民小學教育階段特殊教育合格教師證書尚在有效期限者。

2.      凡持有國外學歷證明者,需依「大學辦理國外學歷採認辦法」,檢具經駐外單位驗證之國外學歷證件影本及譯本(須有證照之翻譯社翻譯之譯本,且務必加蓋翻譯社社章及註明証照字號),始得報名。

() 第二次招考:

1.凡中華民國國民年齡未滿65歲(民國41731日以後出生),且無「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31條、第33條及「教師法」第14條第1項各款之情事者,並具有國民小學教師資格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之證明文件。資源班教師具有國民小學教育階段特殊教育合格教師證書或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之證明文件始得報名

2.凡持有國外學歷證明者,需依「大學辦理國外學歷採認辦法」,檢具經駐外單位驗證之國外學歷證件影本及譯本(須有證照之翻譯社翻譯之譯本,且務必加蓋翻譯社社章及註明証照字號),始得報名。

  ()第三次招考

1.    凡中華民國國民年齡未滿65歲(民國41731日以後出生),且無「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31條、第33條及「教師法」第14條第1項各款之情事者,具有國民小學教師資格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具有大學以上畢業者之證明文件。資源班教師具有國民小學教育階段特殊教育合格教師證書或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或具有大學以上畢業者始得報名。

2.    凡持有國外學歷證明者,需依「大學辦理國外學歷採認辦法」,檢具經駐外單位驗證之國外學歷證件影本及譯本(須有證照之翻譯社翻譯之譯本,且務必加蓋翻譯社社章及註明証照字號),始得報名。

四、缺額類別:

類科

備註

訓育組長

1.  進修留職停薪代理教師1名。

2.  曾擔任訓育組長經驗者尤佳。

兼任輔導教師

1.  教育部補助款外加代理教師1

2.  無交通費、文康活動費補助。

3.  輔導諮商心理相關系所組畢業(含輔系及雙主修)或同時具輔導(活動)科/綜合活動學習領域輔導活動專長教師證書。

4.  具學生輔導工作實務經驗者尤佳。

資源班教師

1.  育嬰留職停薪代理教師1名。

2.  具資源班教師工作實務經驗者尤佳。

系統管理師

1.教育部補助款外加代理教師1

2.無交通費、文康活動費補助。

3.具系統管理師工作實務經驗者尤佳。

自然科教師

1.  教育部補助款外加代理教師1

2.  無交通費、文康活動費補助。

3.  具自然科教學實務經驗者尤佳。

  具有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3133條或教師法第14條情事之一者不得報考,縱因事前未予察覺而於報名錄取聘用後察覺,仍得以註銷資格。

五、報名時間:

() 1次招考 10674(星期二)上午9時至下午16時,逾時概不受理。

()2次招考【因1招無人報名或甄選未通過,辦理第2次招考】10676日(星期四)上午9時至12時,逾時概不受理。

()3次招考【因2招無人報名或甄選未通過,辦理第3次招考】106717日(星期一)上午9時至12時,逾時概不受理。

六、報名地點:臺北市文山區武功國民小學人事室(台北市文山區興隆路一段68號,電話:29314360-12)。

七、報名方式:親自報名或委託報名(不受理通訊報名)
  (一)填繳報名表並貼妥二吋半身脫帽正面相片。

  (二)繳驗證件:學歷證件、國民身分證、教學與實務經歷等證件之正、影本,正本驗後發還;另需以書面通知甄選結果者,請繳回郵信封1個。

  (三)繳交報名費新臺幣伍佰元整

八、日期:

(一)1次招考 10675(星期三)上午9時起。

() 2次招考【因1招無人報名或甄選未通過,辦理第2次招考】10677日(星期五)上午9時起。

() 3次招考【因2招無人報名或甄選未通過,辦理第3次招考】106718日(星期二)上午9時起。

     *錄取公告時間:

1次招考10675()下午6時前於本校網站公告。

2次招考10677()下午6時前於本校網站公告。

3次招考106718()下午6時前於本校網站公告。

九、甄選錄取方式及考試內容:

(一)初審:報名時進行資格審核,審查合格者才可參加甄試。

(二)甄試:依各類科報名人員分別辦理口試及教學演示兩階段試程。

1、口試50%:每人810分鐘,以教育理念、專業知能、表達能力及班級經營等項評比。

2、教學演示50%

類科

試教內容

時間

代理訓育組長

三年級自然(康軒版第1冊任選一單元)

12~15分鐘

代理兼任輔導教師

四年級社會(翰林版第3冊任選一單元)

12~15分鐘

代理資源班教師

社會技巧

主題:自訂

對象:自閉症1位、情緒障礙1位、另1位自訂

12~15分鐘

代理系統管理師

五年級電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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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臺北市文山區武功國民小學106學年度代理教師甄選簡章(一次公告分次招考).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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