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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依據:臺北市政府教育局105年11月14日北市教特字第10542014201號函辦理。
二、 目的:
(一) 引導學生透過多角度思考來進行繪本故事之改編,並結合語文創作讓藉由 天馬行空的想像力,創作與生活情境結合短劇本。
(二)透過課程讓學生認識戲劇的整體面貌,並了解聲音、表情和肢在戲劇中運用。
(三) 藉由同儕小組的共討論與創作, 藉由同儕小組的共討論與創作, 學習團隊合作解決問題,進而發展學生劇本創作、肢體語言舞臺展演的能力。
計畫內容詳見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