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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務處 護理師 - 行政公告 | 2017-04-26 | 人氣:577

 一、為鼓勵學童養成定期接受專業視力檢查之習慣,達早期發現近視、早期治療與控制,進而降低本市學童高度近視率,辦理旨揭獎勵方案,以獎勵103學年度二年級加入本計畫之學童,至106531日止,完成6次視力檢查、二年內近視度數未增加或未近視之學童。

二、檢附106年臺北市學童護眼模範獎勵方案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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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106年臺北市學童護眼模範獎勵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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