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輔導室 輔導主任 - 行政公告 | 2017-04-25 | 人氣:619
主旨:檢送本局106年度校園試辦修復式正義實施計畫一份,請查照。
一、依據臺北市學生輔導諮商中心(以下簡稱輔諮中心)年度計畫辦理。
二、本計畫透過與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檢察署(以下簡稱士林地檢署)合作,
期以公正第三者介入協助經過校方多次介入協商處遇仍無法有效處理
已瀕爭訟情況之校園衝突事件,進行陪伴與修復促進之各項事宜,重塑
友善校園的環境與氛圍。
三、本計畫實施對象為本市各公立國民中小學含學校行政人員、教師、學生
及家長等;試辦期程106年5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學校有符合之校園
衝突案件者,可由申請人提列申請表,向學校輔導室提出申請,學校收
件後將申請表及校園衝突案件相關資料併同校方核章完畢之送件單,
正式公文函送輔諮中心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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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臺北市106年度校園試辦修復式正義—校園案件申請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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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臺北市106年度校園試辦修復式正義實施計畫.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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