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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室 人事主任 - 行政公告 | 2015-11-26 | 人氣:572

主旨:有關105年1月16日(星期六)為第14任總統、副總統及第9屆立法委員選舉投票日,是日放假事宜,請查照轉知。
說明:
一、依臺北市選舉委員會104年11月19日北市選人字第1040002406號函轉中央選舉委員會104年11月19日中選人字第1043750434號函辦理。
二、前開本市選舉委員會函以,查行政院82年6月28日台82人政參字第22024號函規定,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舉辦之各種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投票日,非屬星期日或休息日者,為便利前往投票,選舉區內各機關、學校、團體、事業機構員工,是日均以放假處理。另各類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投票日公民營事業單位具有投票權員工之給假原則,業經前勞工行政主管機關內政部於74年11月8日(74)台內勞字第357091號函規範在案,惟上開公民營事業機構員工實際之放假如何指定及其工資如何給付等事項,仍應依主管機關勞動部之規定辦理。
三、105年1月16日(星期六)為第14任總統、副總統及第9屆立法委員選舉投票日,依規定該日本市各機關學校、團體、事業機構員工放假一日(原亦為週休例假日),惟警政、消防、衛生、大眾運輸等業務性質特殊機關,為因應為民服務需要採輪休輪班制,是日仍應考量業務所需,衡酌於不影響行使投票權之原則下,指定人員配合出勤;至本市各民間企業是日相關事宜,由本府勞動局另行酌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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