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輔導室 特教組長 - 活動快報 | 2015-05-27 | 人氣:542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4年5月19日臺教國署原字
第1040052606A號函辦理。
二、為結合大學豐厚之人力資源,規劃資優學生多元之課程與
活動實習機會,及透過跨縣市及校際交流與觀摩,激發資
優學生創意競爭力,並藉由參訪活動,培養資優學生互助
合作、相互關懷之團體活動精神,該署委託國立彰化師範
大學規劃辦理104年度國中小資優學生夏令營-「Super S
ummer Camp」計畫。
三、本案共計辦理國中北、中、南3區營隊;國小北1區、北2
區、中區及南區4區營隊(各區辦理時間及地點請詳閱實施
計畫)。參加學生須繳交活動費用新臺幣1,520元(低收
入戶或中低收入戶免繳費用,需出示相關證明)。本市各
區所獲報名配額如實施計畫附件2-1及2-2。因囿於縣市報
名額度限制,請各校依下列原則推薦學生報名參加:

(一)學生須為本市鑑輔會鑑定通過之資賦優異學生。
(二)國中以103學年度1、2年級;國小以4、5年級為限。
(三)各校每區至多推薦2名學生參加(同一學生僅得擇一區
報名,不得重複),並自訂各區推薦學生順位(以該區
報名表排序第1之學生為優先順位。)如:國中南區1.王
大明。國中南區2.林小惠。則1.王大明為貴校推薦第一順位。
四、請貴校於104年6月8日(星期一)前,以公文正式函報本
局報名表單,逾時視同放棄推薦權利。
五、本局將依下列原則推薦學生參加
(一)倘該區推薦學生數少於該區報名人數配額,則全數推薦報名。
(二)倘該區推薦學生數多於該區報名人數配額,則由本局公
開抽籤後推薦(以各校排序第1學生優先抽籤)。
(三)為落實弱勢族群保障,各區保障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
子女及身心障礙學生優先推薦名額如下(以該區報名額
度三分之一計算):
1、國中北區、中區: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子女及身心障礙學生3名。
2、國中南區: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子女及身心障礙學生2名。
3、國小北1區、北2區、中區、南區:低收入戶、中低收

入戶子女及身心障礙學生4名。
(四)倘具備優先推薦資格之報名學生數逾優先推薦名額數,
則就優先資格進行抽籤,該等資格學生未獲選者,再與

其他學生共同進行抽籤。
(五)倘有抽籤需求,訂於104年6月12日(星期五)於市立建
國高級中學資優教育資源中心進行抽籤。
六、本市推薦名單將於104年6月15日(星期一)中午12時公告
臺北市教育局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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