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輔導室 特教組長 - 行政公告 | 2015-03-20 | 人氣:616

一、依教育部104年2月26日臺教學(三)字第1040020834號函辦
理。
二、教育部為獎勵推動生命教育績優人員,提供全國各界瞭解
校園推動生命教育情形,以增進對生命的意義認識、尊重
與珍惜生命的價值、熱愛並發展獨特的生命,茲訂定旨揭
計畫。
三、請各校依據計畫之遴薦程序及辦理期程完成學校遴薦、初
審作業,並於本(104)年5月8日前填具遴薦及具體事蹟
表及相關表件,函送本局辦理初審事宜,本案後續事宜請
逕洽本局承辦人:
(一)幼兒園:學前教育科郭姿君小姐(1999轉6382)。
(二)國小:國小教育科詹淑惠小姐(1999轉63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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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2e5ab61ea25890de53a56169d0ccc4f_30666700A00_ATTCH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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