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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據市府社會局110年4月28日北市社助字第1103059097號函辦理。
二、本案申請對象係本市列冊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且於戶籍內有小學三年級(含110年暑假小二升小三)至25歲以下 之在學學生,申請期限自110年5月1日起至110 年5月31日止。
三、如有任何疑問,請洽社會局承辦人傅紅雪,電話 1999分機 1609~16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