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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務處 衛生組長 - ★本校因應疫情措施 | 2022-04-15 | 人氣:314

一、依據111年4月13日及14日臺北市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流行 疫情指揮中心第294、295次會議決議辦理。

二、因應新冠肺炎疫情,本局滾動式調整相關防疫應變措施如 下:

(一)校外教學(含畢業旅行):

1、考量目前多處縣市均有群聚案例及各學層學生施打疫 苗情形不同,國小(含幼兒園)自4月16日至4月30日全 面暫緩辦理。

2、國高中自111年4月16日起恢復辦理,惟須先邀集家長 會、教師會及學年教師召開會議取得共識,並加嚴防 疫措施;參加人員均須完成2劑疫苗接種14日(或不適 接種醫生證明)。

(二)各類跨校大型活動(含校慶、跨校性社團活動、成果發表 及各體育競賽):

1、國小(含幼兒園)自4月16日至4月30日全面暫緩辦理。

2、國高中自111年4月16日起恢復辦理,惟主辦單位須向 學校提報防疫計畫,由學校審核通過始得辦理;參加 人員須完成2劑疫苗接種滿14日(或提供不適接種醫生 證明),並落實實聯制與全程配戴口罩;校慶及體表會 不開放校外人士入校。

3、體育競賽屬國高中階段者,自111年4月16日起亦可恢 復辦理,除需遵守防疫措施外,不開放觀賽。

(三)校園場地開放:

1、高中職及國中校園自111年4月16日至111年4月30日維 持室外場地開放,不開放室內場地。

2、國小校園室內外場地於4月16日至4月30日期間全面暫 停開放。

三、請貴校師生持續加強留意自我健康狀況,在校期間除用餐 及飲水外,仍應全程配戴口罩,本局將視疫情狀況滾動式 調整相關應變防疫措施。

四、本案如有相關問題,請逕洽各學層業管科聯絡窗口:

(一)校外教學(含畢業旅行)及園遊會、校慶、社團活動、成 果發表等:

1、國中、高中職(中等教育科):分機6363,吳科員。

2、國小(國小教育科):校外教學—分機6380,邱支援 教師;校慶—分機6370,楊支援教師。

3、特教學校(特殊教育科):分機6345,麥科員。

(二)配戴口罩(體衛科):分機6395,盧科員。

(三)校園場地開放(體衛科):分機6391、63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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