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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校因應疫情措施

衛生組長 - ★本校因應疫情措施 | 2021-09-02 | 人氣:360
一、依據本局110年8月19日臺北市學校教職員工及12歲以下學 生確診配套專案會議決議及110年8月25日臺北市嚴重特殊 傳染性肺炎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第207次會議決議辦理。 二、為引導本市公私立國民小學、幼兒園暨教保服務機構處理 12歲以下孩童確診及居家隔離,特訂定本指引。內容包括 平時人員造冊管理及建立聯繫網絡、通報程序、依疫調結 果管控追蹤、停課復課程序及心理輔導等五大面向。 三、檢附旨揭指引1份。... 觀看完整文章
學務處 學務主任 - ★本校因應疫情措施 | 2021-08-29 | 人氣:416
各位家長好, 附檔為本校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新冠肺炎)防疫措施家長通知單, 請家長參閱,謝謝。
學務處 衛生組長 - ★本校因應疫情措施 | 2021-08-26 | 人氣:378
一、依教育部110年8月23日臺教授國字第1100106496號函辦理。 二、配合繼續維持疫情二級警戒,公私立幼兒園、兒童課後照顧服務中心、短期補習班等各類教育機構仍有條件開放並加強防疫管制措施,合先敘明。 三、至110學度第1學期開學日前(110年8月24日至110年8月31 日),家長如有親自照顧學童之需求,其中一人得申請防疫照顧假,說明如下: (一)有照顧「12歲以下(意即未滿13歲)之學童」,或「國民 中學、高級中等學校、五專一、二、三年級持有身心障礙證明子女」之需求者。 (二)前述家長,包括父母、養父母、監護人或其他日常實際 照顧兒童之人(如爺爺、奶奶等)。... 觀看完整文章
學務處 衛生組長 - ★本校因應疫情措施 | 2021-08-25 | 人氣:380
一、依本府110年8月13日府授衛疾字第1100132424號函辦理。 二、為使現行「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第二級疫情警 戒標準及防疫措施裁罰規定」,符合現行規範,衛生福利 部修正旨揭公告規定。 三、公告之有條件開放者,另應遵守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及地方 主管機關所定之防疫措施、公告及指引等相關規定。 四、超出人數上限之集會活動,主辦方需提報相關防疫計畫, 並由地方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視疫情狀況及風險狀況評估審 核通過者,不受旨揭公告人數限制。 五、有關旨揭公告之違規裁罰,本府已於110年5月26日府衛疾 字第11001194501號公告委任本府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或指定機關為主責機關,... 觀看完整文章
學務處 衛生組長 - ★本校因應疫情措施 | 2021-08-24 | 人氣:500
附檔為110年8月22日版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 110 學年度防疫管理指引 QA」,請參閱。
學務處 學務主任 - ★本校因應疫情措施 | 2021-08-24 | 人氣:417
附檔為各級學校教學活動預防措施指引,請參閱,謝謝!
學務處 衛生組長 - ★本校因應疫情措施 | 2021-08-23 | 人氣:347
臺北市各級學校暨教育機構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教育總指引修訂,修訂內容如附件。
學務處 衛生組長 - ★本校因應疫情措施 | 2021-08-16 | 人氣:353
一、依教育部110年8月6日臺教授國字第1100100046號函辦理。 二、配合繼續維持疫情二級警戒,公私立幼兒園、兒童課後照顧服務中心、短期補習班等各類教育機構自110年8月10日 至110年8月23日有條件開放並加強防疫管制措施,合先敘明。 三、前述加強防疫管制措施期間,家長如有親自照顧學童之需求,得申請防疫照顧假,說明如下: (一)於加強防疫管制措施期間,家長如有照顧「12歲以下(意 即未滿13歲)之學童」,或「國民中學、高級中等學校、五專一、二、三年級持有身心障礙證明子女」之需求 者,家長其中一人得申請「防疫照顧假」。 (二)前述家長,包括父母、養父母、監護人或... 觀看完整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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