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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務處 訓育組長 - 活動快報 | 2015-11-12 | 人氣:523

 2016臺北燈節」全國各級學校花燈競賽實施計畫

中華民國1041021日臺北市政府教育局

北市教終字第10440774000號函訂定

壹、    的:為加強推行傳統藝術教育,增進花燈創作與欣賞知能,再造並延續傳統民俗工藝,以達成全民參與寓教於樂的學習目的。

貳、    據:臺北市政府105年度施政計畫辦理。

參、辦理單位

一、      主辦單位:臺北市政府(以下簡稱本府)

二、      承辦單位:臺北市政府教育局(以下簡稱教育局)、臺北市政府民政局

三、      執行單位

(一) 臺北市立福安國民中學(報名送件及評審)

     地址:[111]臺北市士林區延平北路七段250 學務處胡智為主任

               電話:(02)2810-8766130137

               傳真:(02)2810-2207

(二) 臺北市信義區信義國民小學(表揚及經費核撥銷)教務處陳麗香主任

     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勤街60

               電話:(02)2720-4005811

               傳真:(02)2725-3247

肆、競賽主題設計依大型主題燈座、小型主題燈座類分如下:

一、     大型主題燈座:以「自行車遊臺北」、「我的設計my style」為主題設計。

二、     小型主題燈座:以「新春祈福」、「歡樂過新年」為主題設計。

由以上主題進行創意設計,展現2016臺北燈節學生燈區在「自行車遊臺北」、

「我的設計my style」及「新春祈福」、「歡樂過新年」之創意發想;除可描

繪生肖故事,並可結合各種表現方式展現,邀請全臺各級學校師生、社會人

士參與製作,於燈座主題或燈具材料上展現巧思,以展現燈飾新風貌及民俗

文化薪傳之教育成果。

伍、競賽題材:參賽者自行創作(建議結合創新材質,如:陶燈、浮雕、LED等燈材或

其他科技材質之創作,並請使用節能燈泡)。

陸、參加對象:全國各級學校師生及社會人士均可參加,歡迎全民按組別報名參賽。

柒、競賽類別及組別:分大型主題燈座類及小型主題燈座類。

一、   大型主題燈座類

(一)    參賽組別:分為社會大專組、高中職組、國中組、國小組等四組,歡迎全民按組別報名參賽,報名資格詳參本計畫「玖」。

(二)    件數及人數限制:競賽作品以學校、機關、團體為單位參與,每件作品製作人數以15人為限,指導教師以3人為限,跨單位指導之教師應於報名表註明服務單位名稱,並經該單位同意。

(三)    報名參賽各組須經所屬單位同意並核章(參加社會大專組以個人名義報名者除外)。

二、   小型主題燈座類

(一)    參賽組別:分為社會大專組、高中職組、國中組、國小組、親子組等五組,歡迎全民按組別報名參賽,報名資格詳參本計畫「玖」。

(二)    件數及人數限制:各參賽團隊參賽件數不限;參賽作品如係共同創作,每件作品製作人數以5人為限,指導教師以1人為限(參加社會大專組以個人名義報名者除外,親子組得不需有指導教師)。

(三)    作品可採單件或組合作品方式表現。

(四)    報名參賽之各組報名表須經所屬單位同意並核章(參加社會大專組以個人名義報名者及親子組除外)。

(五)   參賽者參賽件數不限,惟本次參賽得獎每人以1件為限。

        三、競賽者投件應依上開規定主題設計圖說及實物,俾符本計畫規定。

捌、作品規格

一、   大型主題燈座類

(一)   以組裝於花燈平臺方式呈現,為配合展出,作品規格長度9公尺,寬度不得超過2.4公尺,高度不限,作品結構及內容力求豐富(含燈車臺面布置),惟應考量安全及穩固性,臺座高0.6公尺,由主辦單位提供。

(二)    供電方式以臨時電或發電機供電發光(交流電110伏特),供電起始時間為105215日(週一)。作品應強調安全性(結構安全、電線整編、漏電絕緣等)、防水與燈座亮度。

(三)    組裝地點、日期:花博圓山公園園區,105 2 15日(週一)至 16 日(週二)。若有異動,將公告於教育局網站、民政局網站、福安國中網站(詳細網站請逕閱本實施計畫拾伍、注意事項:十、2016北燈節全國各級學校花燈競賽籌備會

二、   小型主題燈座類

(一)    以平臺放置或懸掛方式展出,電源供應採插電發光式(交流電110伏特),供電起始時間為105215日(週一)。使用蠟燭、電池者均恕不收件。作品應考量安全性、穩固性、防水及亮度。請自備1-2條具安全閥的延長線(備用)

(二)   為配合展出,各組作品規格最大以長度約2公尺、寬度約2公尺、高度約2公尺

        

玖、 

一、   報名資格:凡中華民國國民、外國僑民及外僑學校師生均可按組別報名參加,

並以學校、機關、團體名義報名參加。

二、   報名日期

()大型主題燈座類:10410 27 日(週二)至 11 10 日(週二)止

()小型主題燈座類:10412 1 日(週二)至 12 15 日(週二)止。

三、   報名手續:參賽者請詳閱本實施計畫,務必完成下列(一)、(二)、(三)、(四)之規定才算完成報名。

(一)    郵寄報名資料

1大型主題燈座類及小型主題燈座類都要印出「2016北燈節全國各級學校花燈競賽書面報名表」(如附件一)及「2016北燈節全國各級學校花燈競賽身分證明文件資料表」(如附件二),並填妥資料依規定完成核章手續代表學校參賽者,須另外檢附代表學校參賽聲明書(如附件三)。

   2檢附相關書面資料

   1)「大型主題燈座類」檢附下列資料

      j應備妥彩色作品設計圖(A3規格,標明作品尺寸,並含電子檔光碟)。

k所有作者及指導人員之身分證明文件(身分證或健保卡或學生證等相關

證件影本,俾利姓名核對)。

   2)「小型主題燈座類」檢附下列資料:

所有作者及指導人員之身分證明文件(身分證或健保卡或學生證等相關證件影本,俾利姓名核對)。

(二)    郵寄地點:(將上列12之書面資料裝入信封,郵寄至[111]臺北市士林區延平北路七段250 臺北市立福安國民中學 胡智為主任收)。

(三)    郵寄截止日期:大型主題燈座類須於1041110日(週二)、小型主題燈座類須於1041215日(週二)前(郵局郵戳為憑),以掛號方式郵寄,逾期不予受理。

(四)    電子郵件傳送

1大型主題燈座類及小型主題燈座類均須要以E-mail傳送2016臺北燈節電子檔報名表

2、請利用電子郵件,以附加檔案方式,將「2016臺北燈節電子檔報名表」之檔案,傳送E-mail至:elehdp@ms5.hinet.net,胡智為主任

3、檔名命名:2016臺北燈節-類別-組別-單位名稱

例如:2016臺北燈節-大型主題燈座類-國中組-臺北市立福安國民中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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