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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參加對象為就讀臺北市公私立國民小學兒童,組成「微夢想旅行團隊」,參加之成員應包含: 一)每團隊至少由8名兒童組成,至多為32名。 二)每團隊需由學校指定1位以上之指導教師,至多4位。 三)36班以下學校,每校至多報名1個團隊;37班以上學校, 每校至多報名2個團隊。 四)學校班級數不含資源(優)班及幼兒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