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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務處 教學組長 - 活動快報 | 2022-07-19 | 人氣:268

一、依本府交下教育部111年7月12日臺教社(四)字第 1112402520號函辦理。

二、本活動表揚對象包含:

  (一)團體獎:機關(構)、公私立幼兒園、學校、學校認可 之學生社團(團隊)、依法立案之團體及法人組織。

  (二)終身奉獻獎及個人獎:學校教職員工生及實際從事本土 語言推展之個人。

三、請各機關(構)、幼兒園、學校、法人或依法立案的團體, 踴躍推薦具下列事蹟的個人或團體:

  (一)長期致力本土語言之推動工作,足為社會典範之個人。

  (二)從事本土語言之創作、展演、傳播或推  廣,足以振奮人心。

  (三)從事本土語言復育、調查、研究或出版,具相當成效。

  (四)捐資成立或充實有關本土語言之圖書館、博物館或其他 文教設施,影響深遠。

  (五)捐贈、捐助及成立推展本土語言著有績效之團體,貢獻 卓著。

四、本活動採推薦方式辦理,詳細資訊可參看「教育部表揚推 展本土語言傑出貢獻獎」專網(https://nlaward.moe.edu.tw/)。

五、本案委託「傳動數位設計印刷有限公司」辦理,相關問題 請電洽服務窗口陳書璿小姐,聯絡電話:02-81010555分機 202,推薦資料請郵寄:110臺北市信義區信義路5段7號20 樓E室(請註明『112年本土語言傑出貢獻獎』)。

六、檢附「教育部表揚推展本土語言傑出貢獻團體及個人實施 要點」及活動電子海報各1份,請協助廣宣及推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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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19118425_1110128326_ATT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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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19118425_1110128326_ATT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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