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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室 人事主任 - 行政公告 | 2016-09-23 | 人氣:590

一、依本府警察局105年9月13日北市警交字第10530948900號函辦理。
二、檢附警察局原函影本、簡訊服務操作流程、簡訊通知服務清冊及宣導摺頁資料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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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 函.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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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簡訊服務申請操作流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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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各單位公務車輛登錄違規簡訊通知服務清冊.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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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宣導摺頁.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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