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輔導室 特教組長 - 行政公告 | 2015-05-22 | 人氣:569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4年5月15日臺教國署原字
第1040056138號辦理。
二、旨揭相關資訊如下:(請詳閱簡章內容)
(一)報名資格條件:(以下條件任一)
1、持有國民小學、幼兒園(幼稚園)特殊教育身心障礙類合格教師證書。
2、大學或研究所特殊教育、諮商輔導、心理等相關科系畢業。
3、本年度已/可完成實習課程之實習教師及應屆結業之
師資職前教育學分班之結業生,得檢附實習教師證書
,以特殊教育身心障礙類實習科別為限。
4、具特殊教育(身心障礙)相關工作經驗6個月以上者

(二)報名時間:即日起至104年6月12日(星期五)止。
(三)報名方式:一律採「通訊報名」,填妥報名表(附件1
)並備齊符合報名資格之文件影本,依下列順序裝訂後
,列印封面(附件2)並將其黏貼至A4信封上,於報名時
間內郵寄至國立霧峰農工(以郵戳為憑)。
三、相關訊息隨時公告於本署特殊教育網路中心(https://ww
w.aide.edu.tw/),請務必上網查看。倘有疑問請洽本案
聯絡人:國教署張老師(04-37061228);霧峰農工江主任(04-23303118轉201)。
四、檢附旨揭簡章及報名表件等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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