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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學年度國民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計畫
一、依國民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準則及本市國民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補充規定辦理。 二、個人申請說明:由學生之法定代理人申請辦理,並於104年4月24日(五)前檢具申請表、計畫書及申請案件審查表等資料1式7份,送件至本校註冊組,以便辦理後續申請事宜。 三、團體申請說明:由學生之法定代理人共同向教育局提出申請,於104年4月30日(二)前檢具相關資料1式13份,親送或郵寄至士林區陽明山國小。 四、詳細請參考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