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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室 人事主任 - 行政公告 | 2015-03-05 | 人氣:611

修正「臺北市政府所屬各機關學校補助員工交通費注意事項」第五點條文,並檢附修正條文(核定本)及修正對照表各1份,自104年7月1日起實施,請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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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臺北市政府所屬各機關學校補助員工交通費注意事項(核定本)-1040701生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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