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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據臺北市政府112年12月21日府授人考字第1120154377號函轉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12年12月18日總處培字第1123031465號書函辦理。
二、為激勵公務人員自我期許,促使全體公務人員以各得獎者為典範榜樣,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業將112年行政院模範公務人員事蹟簡介電子檔登載於該總處「全球資訊網」/培訓考用處/行政院模範公務人員項下(https://www.dgpa.gov.tw/information?uid=83&pid=117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