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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務處 資訊組長 - 行政公告 | 2023-11-17 | 人氣:142

臺北市政府頒布「臺北市政府資通訊業務委外作業指引」規定,公務用資通訊產品(包含電腦、平板、筆電及智慧大螢幕) 不得安裝非公務用軟體,且上述指引亦規定遠端連線至校內網路設備需採VPN方式進行,宣導同仁及委外服務廠商不得使用未經許可遠端桌面軟體進行遠端連線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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