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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請時間:
112年2月13日(二)~112年2月22日(三)
(二)申請地點:本校特教組。
(三)報名方式:報名時須繳交「申請表」(附件二)、「觀察推薦表」(附件三)及「資優資格證明及相關證明文件」。
四)因每項實施方式的標準不同,請於報名時註明申請項目以利行政作業之進行。
(五)請詳閱計畫內容,如果有不清楚之處或想進一步了解,可電輔導室特教組:02-29314360分機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