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學務處 訓育組長 - 行政公告 | 2022-01-27 | 人氣:361

(一)勿於校園內施放爆竹煙火,另本府工務局水利工程處已 禁止本市河濱公園施放爆竹煙火。

(二)有關兒童(未滿12歲)施放爆竹煙火規定部分,依「爆 竹煙火管理條例」第13條第1項規定:「父母、監護人或 其他實際照顧兒童之人於兒童施放一般爆竹煙火時,應 行陪同。」;另禁止兒童施放飛行類(如沖天炮)、升 空類(如空中美人)及摔炮類等一般爆竹煙火。

(三)「本市爆竹煙火施放管制辦法」已規範高速公路、大 眾 捷運系統及高架道路路權範圍內、古蹟、醫院、護理之 家、產後護理機構及老人福利機構等場所及基地範圍內,不得施放爆竹煙火,

請協助宣導以電子鞭炮或爆竹 音效替代傳統爆竹燃放,爆竹燃放音效可至本府消防局 網站 https://reurl.cc/LpX1N7 下載使用。

  •  
    1) 2d9272e1-b269-4383-83c0-9fe3bb74f5f4.jpg
  •  
    2) 2e58b4ef-135b-4adc-9299-95ce1dc4aa85.jpg
:::

會員登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