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消息分月文章
一、依臺北市政府110年10月28日府授人考字第1100143315號函轉行政院110年10月26日院授人培字第1103004373號函辦理。
二、110年行政院模範公務人員之選拔,係以參選人員之具體事蹟作為評審依據,本從嚴慎選之精神辦理,並依「行政院表揚模範公務人員要點」規定,經初審及複審2階段審議程序後遴選旨揭37人。
三、檢送110年行政院模範公務人員名冊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