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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務處 衛生組長 - 行政公告 | 2021-10-21 | 人氣:319

一、依「臺北市政府禁用一次性及美耐皿餐具執行要點」及 「臺北市政府一次性餐具外帶計價及分類回收執行計畫」 辦理。

二、一次性餐具製造垃圾,回收亦耗費資源,增加二氧化碳排 放量;為落實垃圾減量、節能減碳、保護環境,請各機關 學校於開會或舉辦活動(如校慶、家長座談會等活動) 時,依法不得提供杯水及塑膠瓶裝水,若有供餐,應優先訂購採用環保材質之便當餐具。

三、本局將協同本府環保局不定期勘檢各機關學校執行情形, 請務必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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