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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務處 教學組長 - 行政公告 | 2019-11-01 | 人氣:613

108學年度校內學生美創展實施期程如下,請協助提醒指導學生創作及送件。
校內初審:
1.學生於美勞課累積創作品滿三件即通過初審,一年至少一次(件)。
2.美勞老師或低年級導師填寫班級參加名冊(累計學生的通過次數、登記推薦參加複審的5位學生,不需填報名表。)可用電腦打字或手寫完成名冊後,11月18日以前送教務處教學組。
校外複審:
1.通過校內複審推薦參加校外參展學生,每人至少交1件作品,主題及格式不限,請美勞老師或低年級導師協助收件。
2.複審結果獲得金牌的學生才要填寫報名表及作品標籤。
*參加作品請務必於11月18日(星期一)前,交由各班美勞(或生活)老師送件至教學組。
** 美創展校內複審時間:11月22日。獲金銀銅牌獎者擇期於朝會公開頒獎表揚,並於行政大樓展出作品。 

評審辦法:

1.評審委員依據學生之年齡程度、作品之構思、創意、內容、線條、色彩、構圖、技法、材料的運用…等,給予「金牌」、「銀牌」或「銅牌」獎項之鼓勵。

2.若作品未通過評審,則評以「再加油」,請視覺藝術教師多給予勉勵及指導,鼓勵學生繼續努力。

3.獎項比例:以各年級參加複審人數計算,金牌占10%、銀牌占20%、銅牌占30%、再加油占40%,小數點部分以四捨五入計算。

 

作品送件時應符合以下規定:未符尺寸標準者,一律不予受理審查及評選。

一、學生個人創作,主題及材料不拘(含水彩、版畫、水墨畫、設計、電腦繪圖……等)以平面創作為主,立體作品請將作品前、後、左、右四個方向拍攝之照片黏貼至四開有顏色的底紙上送件。

二、作品規格為八開或四開,八開作品請貼於四開有顏色的底紙上(水墨作品務須襯底)。

三、每件作品請將附件三「作品標籤」黏貼於作品背面右下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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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108年度小小美術家兒童美術創作展校內收件日期及辦法.od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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